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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四章 还骂他没文化(第1页)

那不是在小说中和原主传绯闻,给周越深戴了绿帽子的对象?

倒不是原主真的喜欢他,而是因为这个男人对原主一见钟情,第一次见面之后,就觉得惊为天人,开启了疯狂追求模式。

原主当然不愿意,毕竟人家从小城里面长大,未婚夫都是少校级别的,自然是看不上油腻腻的李明军。

再加上因为被迫嫁给周越深之后,她对二婚男是发自心底的厌恶。

然而李明军是普信到极致,非常没有边界感的人,本来看原主和周越深结婚,还有些担心的。

但之后听说两人关系不好,就越发大胆起来。

仗着自己是周越深妹妹的小叔子,时常借机跑去周家找她。

这一来二去,自然是被人瞧见了,多了些闲话。

名声也跟着坏了。

原主对他厌恶至极,恶言相向。

于是就把这李明军得罪了,背地里到处传播原主不甘寂寞,看他开大车,是城里面来的,非要勾搭他想去城里面过好日子的绯闻八卦,彻底毁掉了原主的名声。

这年头,己婚妇女勾搭男人可是大罪,会被人背后戳脊梁骨的。

在村里人看来,李明军是有点本事的,穿的比大家光鲜亮丽,长得也算不错,还会开大货车。

村里多少姑娘惦记着。

司念有了村里最有钱周越深还不满足,居然还勾搭了他,自然是被人戳脊梁骨了。

传播的是越来越难听。

然而原主的性子就是高傲,抱着爱信不信,不信拉倒的想法,反正就是不解释。

和周越深离婚了正好。

发现这样说不定可以脱离周越深后,她有时候甚至还主动邀请李明军进家门,当着几个孩子的面。

几个孩子对她厌恶至极,又无能为力。

司念和周越深离婚,不仅仅是因为孩子,当然还有这件事的原因在里面。

这年代,如果不是真的过不下去,基本很少有人去离婚的。

毕竟离婚,一个女人一辈子基本就毁掉了。

然而在原主看来,她的人生在嫁给一个二婚老男人的时候就己经彻底被毁掉了。

现在不过是再难听一点,又有何惧。

这年头的人,不是胆小任由家庭欺辱不愿离开,就是原主这样不愿意接受现实的人。

显然原主就属于后者。

最终在这条作死之路上,越走越远。

想到这狗血的剧情,司念的表情跟吞了苍蝇似的。

虽然知道谁没个烂桃花啊,但是眼前这男人也太恶心了。

自己勾搭不成,反诬陷给女方,这样的人不是下三滥的祸害吗?

写这本小说的人,也不知道跟这个女配是有多大的仇。

“这位是?”

跟几个嫂子打了招呼,李明军一副才将视线转移到司念身上的样子,惊讶地问。

大家都没多想,热情的介绍道:“这是司念,刚从城里来我们村没多久呢,是周老大的媳妇儿,你还不知道吧。”

听到是周老大的媳妇,李明军这才僵了僵,但想到什么,他忽地又是一笑,露出陶醉的表情:“司念,思念真是一个好动听优美的名字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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